生意经 > 智库 > 费用
  •         物流费用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人工费用  为物流从业人员支出的费用。如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作业消耗  物流作业过程的各种物质消耗,如包装材料、燃料、电力等的消耗,车辆、设备、场站设施等的磨损。  物品消耗  物料、制品、协作件、商品等对象在物流作业中的合理损耗。  利息支出  属于再分
    关键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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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熏蒸时间:熏蒸必须达到24小时,熏蒸后熏蒸队在柜门上施加有骷髅标志的熏蒸标识。24小时后,熏蒸队将标标识取下,散毒需要4小时,然后才可以安排入港。若散毒时间不够就将柜门关上可能会到货物造成损害。目前大连共有三支熏蒸队在场地工作,工作比较多,故熏蒸最好提前两天时间比较保险,对于出口需商检的货,货最晚
    关键字:熏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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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国运输法的新法令规定:收取固定费用货代,就其权利义务而言,将被作为承运人对待。  这一标准似乎为中国司法实践所否认。在太仓兴达制罐有限公司诉江苏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江苏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货损纠纷案中,原告太仓兴达制罐有限公司认为被告“太仓货运”收取了“太仓兴达”的包干费,因此原告
    关键字:货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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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实务中,常见的代替费用有如下四类:   (一)临时修理费用   单独海损的临时修理费用列为共同海损,其前提是临时修理节省了共同海损费用。(1994年约克一安特卫普规则>规则14第2款规定:“如果为了完成航程而对意外损坏进行临时修理,无需考虑对于其他有关方有无节省,此项费用应认作共同海损,但是,其数额应以
    关键字: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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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海商法》第195条承认了代替费用,但是,英国普通法倾向于不承认代替费用,除非能够证明存在关于代替费用的贸易惯例,美国法院也一直未承认代替费用,然而,如果提单或者租船合同约定适用,则代替费用作为一般的原则,可以认作共同海损费用。(1994年约克一安特卫普规则>规则F对于代替费用作出如下规定:   “凡
    关键字: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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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替费用是共同海损费用之一,是指为了节省原应列入共同海损的费用而花费的费用。代替费用是在避难港支付的,有船舶临时修理费、拖轮拖带费、雇佣驳船费、转运货物费、修理船舶的工人加班费、船舶带货人坞附加费等。这些费用原不属于共同海损范围,但是这些费用的支付可以节省一项或多项共同海损费用,所以被列入共同海
    关键字: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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