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经 > 智库 > 物权法
  •         (一)对航运实务中留置权条款的分析   在航运实务中,提单或租船合同一般都对承运人或出租人的货物留置权进行明确约定,约定可以对运费、空仓费、滞期费、共同海损分摊和货方其他应付费用,行使货物留置权。例如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提单、“金康格式” 提单均有类似条款。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中一般还订有并入
    关键字: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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