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盛特卖
生意经 > 智库 > 采购与贸易百科 > > 贸易方式的主要特点

贸易方式的主要特点

相关词条

  跨国公司经营多元化有利于开展补偿贸易扩大设备技术出口。补偿贸易是一种易货贸易,以设备技术和相关产品相交换,供方既承担供应所需的设备技术,又承担销售作为抵偿的相关产品。如果是单一的设备制造商,就难以接受这种易货方式。随着跨国公司多种经营的迅速发展,生产企业前向经济一体化已日臻完善。在国内外有广泛的销售代理或建立了自己的销售公司,使生产企业有能力销售相关的返销产品,从而把补偿贸易作为一种扩大售资本货物的手段,并以此获取双重的利润。

  世界分工进一步发展,产业转移向纵深展开是补偿贸易的又一促进因素。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良好的投资环境使发达国家将部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尽管其中大部分产业转移是为了占领国外市场,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产品是返销的或者是用来装配整机的零部件。以产业转移为目的,设备技术出口方主要是从返销产品中牟取利润,而不是主要从出口设备技术中牟利。而设备技术进口方则通过信贷方式,引进较为先进的设备技术,建立生产基地,同时又出口了产品,这构成了可能达成补偿贸易的又一基础。

  设备技术的先进性是补偿贸易双方的主要矛盾。为了加强对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控制,发达国家的有关企业在产业转移中,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常见的是直接投资,只是利用东道国的土地、劳动力以及原料、动力资源,而把生产技术和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部控制在自己手中、但由于补偿贸易对设备技术出口方有着双重利润的吸引力,使得进口方也有了争取引进先进设备技术的能力。双方达成交易的关键是:⑴技术设备出口方之间的竞争态势;⑵返销产品(或零部件)的市场前景:⑶设备技术进口方的配套能力:⑷偿付条件[1]

  租赁贸易是指企业之间较长期的动产租赁。

  租赁对象主要是资本货物,包括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建筑机械、医疗器械、飞机船舶,直至各种大型成套设备和设施等。

  出租人一般为准金融机构,即附属于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的租赁公司,也有专业租赁公司或生产制造商兼营自己产品的租赁业务。

  承租人通常为生产或服务企业。

  租赁贸易是在信贷基础上进行的。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所需设备,承租人则按租赁合同向出租人定期支付租金、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取得的是使用权。租赁期一般较长,是一种以融物的形式实现中长期资金融通的贸易方式。

  种类:

  a.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

  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主要是设租赁公司出资购买用户选定的设备,出租给用户。租赁期较长,接近设备的使用期。租赁期内由用户自行维修保养,租赁期满,设备归用户所有。或者由用户支付残值后拥有设备。

  在整个设备使用期内只租给一个用户,租赁公司按设备成本利息加上费用,分摊成租金向承租人收取,故而又称为‘完全支付租赁”或“一次性租赁”。这是最基本的租赁形式。

  b.经营租赁(Operating Lease)。

  这种形式的租赁期限较短,在设备使用的有效期内,不仅仅租给一个用户,每个用户所缴付的租金只相当于设备投资的一部分,故又称为“不完全支付”租赁。在租赁期内,由出租人提供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以期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供再次出租。对承租人来说,这种租赁方式和提供的服务,使他获得了始终保持正常运转的高新技术设备,但租金也比较高。

  经营租赁的标的物是通用设备。当承租人只需短期使用某种通用设备时,往往采用这种租赁方式。

  经营租赁的出租人通常是生产制造商兼营的租赁公司或者专业租赁公司。

  c.转租租赁。

  中国在以租赁方式引进国外设备时,往往由中国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向国外租赁公司租用设备,然后再将该设备转租给国内用户。经营转租业务的租赁公司,一方面为用户企业提供了信用担保,即以自已的名义承担了支付租金的责任。另一方面又为用户承办涉外租赁合同的洽谈和签订,以及各项进口手续和费用。

  中国租赁公司除办理转租赁外,也作为中介机构为国内用户企业介绍国外租赁公司,由用户企业与国外公司直接签约。中国租赁公司开立保函,为国内承租人定期支付租金作保。

  d.回租租赁。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原来属于自己的设施。—般做法是先由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然后再企订买卖合同,由出租人购进标的物,将其租给承租人,即原物主。这种租赁方式主要用于不动产,由于承租人缺少资金而出售不动产以筹措所需资金。

  回租租赁均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售价将分摊在各期租金中。故在回租租赁业务中,标的物的售价往往并不反映真正的市场价,而更多取决于承租人所需资金的数额。当然也不可能超过其真进的市场价。

关键词

优质好货 限量特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