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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免税证明的办理

相关词条

  1)以上海企业免表办理的资料;

  2)时间大概在2周内;

  A) 国家鼓励发展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办事指南业务概述

  国家对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列名国内投资项目,只要在批准用汇额度内进口自用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之列,给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待遇。

  办事程序

  第一步:向主管海关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1、将正确填写的《项目备案录入申请表》二份(加盖公章)随项目备案所需单证一并提交海关予以审核;

  2、三个工作日后到海关领取《项目备案录入申请表》回执一份。

  第二步: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

  1、企业到海关领取一份《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2、将正确填写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随设备免税申请所需单证一并提交海关予以审核;

  3、三个工作日后到海关领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办事对象义务

  一、应具备的资格: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要求的国内投资项目。

  二、需要提供的单证资料:

  (一)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单证资料:

  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正本一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份;

  3、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一份;

  5、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设备清单一份。

  (二)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应交验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1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2、进口设备合同清单(复印件一份);

  3、进口设备图片、资料、产品说明书(复印件一份);

  4、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进口设备发票、箱单、提单(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6、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由海关工作人员当面提出;

  办事机构义务

  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主管海关经对企业交验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主管海关经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交验的有关单证进行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办理免税手续,并向企业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办事机构

  上海浦东海关关税处减免税科 报关大厅10号窗口

  B)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申请办事指南业务概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某些设备可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具体规定为: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不予免税的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和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二十种商品外,都可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办事程序

  第一步:向主管海关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1、企业到海关领取一份《项目备案录入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2、将正确填写的两份《项目备案录入申请表》随项目备案所需单证一并提交海关予以审核;

  3、三个工作日后到海关领取《项目备案录入申请表》回执一份;

  第二步: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审批手续

  1、企业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2、将正确填写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随设备免税申请所需单证一并提交海关予以审核;

  3、三个工作日后企业到海关领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和《外商投资企业免税物品登记簿》。

  办事对象义务

  一、应具备的资格:应为根据国家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需提供的单证资料:

  (一)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应交验的单证:

  1、国家外经贸部或上海市主管机关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一份;

  2、企业合同(独资企业免交)一份;

  3、企业章程一份;

  4、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份;

  6、企业合同、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一份;

  7、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正本一份(1997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企业免交);

  8、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设备清单一份。

  (二)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应交验以下单证:

  1、《进口货物免税申请表》一份(申请单位填写并盖企业法人章);

  2、进口货物发票、装箱单、提单一式三份;

  3、外资委或授权审批机关签发的《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审批表》一份;(独资企业免交);

  4、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资料;

  办事机构义务

  一、办理免税注册登记手续:主管海关对企业交验的有交文件进行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向企业发放《外商投资企业免税物品登记簿》,其中:(一)对1996年3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老企业,发放蓝色《外商投资企业免税物品登记簿》;(二)对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21日批准成立的过渡期企业,发放咖啡色《外商投资企业免税物品登记簿》;(三)对1998年1月1日后批准成立的新企业,发放墨绿色《外商投资企业免税物品登记簿》。

  二、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主管海关对企业交验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并向企业出具《征免税证明》。

  办事机构 上海浦东海关关税处减免税科 报关大厅10窗口

  C)五类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进口设备免税申请办理业务概述

  “五类企业”有投资总额外利用“自有资金”,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对本企业原有设备进行更新(不包括成套设备和生产线)或维修,所需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设备,以及与上述设备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包括随设备进口或单独进口的),均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所谓“五类企业”是指:

  一、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

  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

  三、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

  四、先进技术型外商投资企业;

  五、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

  所谓“自有资金”是指:

  一、企业储备基金;

  二、发展基金;

  三、折旧;

  四、税后利润等;

  办事程序第一步:向主管海关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1、将正确填写的《项目备案录入申请表》二份(加盖公章)项目备案所需单证一并提交海关予以审核;

  2、三个工作日后到海关领取《项目备案录入申请表》回执一份。

  第二步: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审批手续。

  1、企业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2、将正确填写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随设备免税申请所需单证一并提交海关予以审核;

  3、三个工作日后企业到海关领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办事对象义务

  一、应具备的资格:申请单位应是根据国家规定依法批准成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外商投资企业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

  二、需要提供的单证资料:

  (一)五类企业申请办理免税备案登记手续,应交验以下单证:1、国家外经贸部或上海市主管机关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2、外交委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或市经委出具的《技术改造证明》正本;3、企业可行性报告复印件1份;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5、企业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的批复复印件1份;6、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7、产品出口型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二)、五类企业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应交验以下单证: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1份;2、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复印件各3份;3、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资料,其中:(1)凡五类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进口成套设备和生产流水线进行技术改造的,需上海市经委在审批权限内出具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一份;(2)凡五类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进口属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内的商品,还须同时交验该类产品归口管理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同类设备证明》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

  办事机构义务

  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主管海关对企业交验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主管海关经对企业交验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核,有关规定的,给予办理免税手续,并向企业出具《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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