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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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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健全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十分紧迫。 

  1.是实行政务公开的基本方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体,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弥补市场缺陷,提供公共服务。政府要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必须将服务方向、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公告于众,以便于公众判别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众参与或者应对的选择性。因此,国际上称公开政务活动的法律为阳光法案,我国至今没有此类的专门法律,但有政务公开的要求。采购不仅是机关单位买办公用品,更主要的是兴办社会公共事业,例如修桥、筑路等。因而,政府采购实质上是政府施政行为,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具体表现。我国政府采购行为历来就存在,但透明度一直不高。改革开放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每天都在开展采购活动,由于我国的政府预算编制不细,而且预算不公开,社会公众无法掌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供应商根本无法了解采购信息,只能逐家上门了解情况。具体的采购活动情况只有当事人知悉,外界无从得知。这种状况不利于社会公众了解政府活动情况,给供应商带来了诸多不便,从而产生一系列问题,与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格格不入,制约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步伐。因此,随着政务活动公开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入,作为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信息,也必然要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开。 

  2.是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内在要求。 

  建立我国公共财政框架,不仅是要统一政府预算,调整支出结构,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和国库管理制度,关键是要实现公共资金的合理配置,增强透明度,提高公共资金配置和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使财政管理更有效地服务于我国各项改革事业。公共财政的透明度,既包括资金分配情况的透明度,还包括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政府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性资金,长期以来,由于在支出使用管理上存在缺位,对采购资金的分配、流向及使用效果缺乏相应的监管,削弱了预算刚性,经常出现挪用资金、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现象,造成极其有限资金的浪费和低效,甚至影响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落实。因此,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采购资金的管理自然就成为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基本目标是,通过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将反映采购资金分配和使用的有关信息公开,以规范采购行为的方式,加强对采购支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3.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 

  政府采购虽然是政府施政行为,但主要是通过商业运作形式实现,潜在着钱权交易的风险,极容易滋生腐败。事实上,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采购活动中的腐败现象一直较为普遍,尽管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但腐败现象仍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主要是制度不健全,尤其是缺乏透明度,使暗箱操作有机可乘。消除采购活动中的腐败现象,需要多管齐下,但重在制度建设,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是其中的一项有效措施。即要求以采购信息公开方式促进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抑制腐败行为,加大腐败行为暴露的风险。正因为如此,政府采购由此被誉为“阳光下的交易”,成为国际和国内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通行做法。 

  4.是应对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必要准备。 

  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是单边、双边以及多边政府采购协议、协定的基本要求。如APEC于2000年底制定的“APEC政府采购非约束性原则”中,第一项具体原则就是透明度原则,从政府采购的总体环境以及具体实践上,规定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内容及标准。WTO《政府采购协议》在序言中开宗明义,规定“应提高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章、程序和做法的透明度”。目前,WTO各成员正在就《政府采购透明度协议》开展多边磋商。按照现在磋商框架看,《政府采购透明度协议》涉及12个基本要素,即政府采购的定义与范围、采购方式、国内立法和程序、采购机会与招投标、等标期、资格审查结果、定标情况、国内审查、采购文书保管等信息、向其他政府提供的信息、WTO争端解决程序、特殊及差别待遇等。 

  APEC及WTO有关政府采购透明度要求,与我国关系十分密切。我国政府已向APEC成员作出单边承诺,在2020年前向各成员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目前,我国作为APEC成员之一,正在按照透明度原则要求对国内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审议,向APE(2报告通过对照审议发现的差距,以及改进措施及时间表。从APEC组织看,我国将来要遵守APEC政府采购原则的规定,当前还要按照透明度原则要求建立国内政府采购制度。从WTO看,我国已经成为其中一员,而且在入世时承诺在成为世贸成员后尽快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谈判,目前还参加了《政府采购透明度协议》的多边磋商活动。按照WTO工作计划,《政府采购透明度协议》将于2003年11月份提交第5次部长会议批准,各成员应于2005年1月份以前签署执行。 

  综上所述,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不仅是国内有关改革的要求,同时,也是我国履行有关国际承诺的具体行动。鉴于现在离签署《政府采购透明度协议》的期限已近,当前必须加大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力度,为在不久的将来与WTO接轨营造环境,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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