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主要有:
1.各级政府制定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与制度规定。
2.资格预审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机关、对象、范围和标准,所需的相关资料及送审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3.政府采购目录。
4.公开招标信息:包括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标的名称、用途、数量、基本技术要求和交货日期;开标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投标截止日期;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标办法;投标语言;联系人、地址、邮编、电话及传真号码;其他有必要载明的事项。
5.中标信息:包括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标的名称、中标金额;首次公告日期和刊登公告的媒介名称;定标地点、日期;中标人名称、地址;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6.违规通报信息。
7.投诉处理信息。
8.信息变更的有关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标的名称;首次公告日期、修改日期;更正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9.按规定应公告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