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式采购具体有两种形式:
1.定期结算。定期结算即双方在约定时间期限内(一般是三个月以内),根据所采购商品的销售情况付款给供应商。连锁企业实际销售多少,便给供应商结算多少,已在连锁企业但还没销售的商品暂不结算,待下次结算时再根据销售情况结算。
2.批次结算。也称翻单结算,即连锁企业与供应商约定,供应商送来第一批商品,连锁企业先暂不付款,在连锁企业要求进下一批货时,再将上次所欠的货款全部结清。结算的利润分成由双方在事先合同中约定,没有固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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