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经 > 智库 > 注意事项
  •         填写内容  (一)根据1993年7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3条的规定,提单正面应记载以下各项:  ⒈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⒉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  ⒊船舶名称。  ⒋托运人的名称  ⒌收货人的名称。  ⒍装货港和在装货
    关键字:提单
  •         特种货物运输指除应当符合普通货物运输的规定外,应当同时遵守下列相应的特殊要求:  托运人要求急运的货物,经承运人同意,可以办理急件运输,并按规定收取急件运费。  凡对人体、动植物有害的菌种、带菌培养基等微生物制品,非经民航总局特殊批准不得承运。  凡经人工制造、提炼,进行无菌处理的疫苗、菌苗、抗
    关键字:特种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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