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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贸洽谈前期,制作形式发票用于报价、交易参考或客户申请进口许可等。 2.交易确认以后,制作外贸合同。 3.准备交货的时候,制作商业发票、装箱单、核销单、报关单,申请商检通关单等报关出口。 4.报关后海关退返核销单、报关单的收汇联与核销联等。 5.交货付运后,得到提单(有时是直接做电放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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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进出口权 2.准备货源 3.商品检验 4.申报出口 5.办理国际运输 6.通过银行收取国外客户支付的货款----一般是美金。 7.向外汇管理局申报 8.向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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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XX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3.XX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4.XX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5.XX外贸有限公司 6. XX国际贸易控股集团 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的基础是:建立外贸的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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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等贸易:买方承担向卖方购买同等价值商品或劳务。 展卖:在本国举办和参加国外举办的各种国际性博览会或集市,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进出口贸易。 加工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被称为“三来贸易” 补偿贸易:我方先以赊购的形式,从国外进口机器设备和技术等,待投产后,用所生产的产品和劳务偿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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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从而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区域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一国的对外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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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不仅把商品生产发展很高的国家互相联系起来,而且通过对外贸易使生产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也加入到交换领域中来,使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深入到他们的经济生活中,使这些国家和民族的劳动产品日益具有商品和交换价值的性质,价值规律逐渐支配了他们的生产。随着各国的商品流通发展成为普遍的、全世界的商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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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而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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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救济是指对在对外贸易领域或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国内产业由于受到不公平进口行为或过量进口的冲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各国政府给予他们的帮助或救助。 贸易救济法律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两部分,作为国内法的贸易救济法律是国内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国际法的贸易救济法律是世贸组织法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