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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软件即服务”的最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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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B、B2C、O2O、F2C、B2G这些奇奇怪怪的数字字母组合不断抢占着我们的视野;网购、拼车、快递、扫码支付等各种“新鲜武器”快速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平台”“生态”“数据”“颠覆”等新潮词汇正刷新着我们的头脑。这是一个信息技术瞬息“万”变的时代,它激荡人心,它伟大神奇。

  商务,也即交易,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活动。人类的交易,经历了从劳动交易、物物交易、银货交易到信用交易的发展,其过程中所有的契约安排,都是为了降低交易信息成本,方便买卖双方成交。每一次信息浪潮,都对交易活动产生了深刻影响,新的信息技术也几乎都会在交易活动中率先应用,这进一步降低了信息成本,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发展。

  不得不说的“超文本”

  我们在看书时,书本上可以展现文字和图画,却听不到书中人物的声音;我们听收音机时,只能听到声音,却看不见图像;我们看电视时,可以看见图像、听到声音,却不能方便地读到文字。人们总是如此“挑剔”。那,有没有一种媒介,既可以读文字看图画,又能听到声音,还能看到录影?有,这就是“超文本”,直观地讲就是现在的“网页”。

  超文本不仅能做到图文声像集成表达,最重要的是能建立链接,如果要对文中一个词进行解释,可以直接“链接”到另外一个“解释”的文档上。超文本的发明,其意义不亚于蒸汽机对社会的影响。当1993年超文本在美国出现,立即受到追捧,并马上席卷全球,在此之前,互联网更多用于的仅是收发电子邮件、交换电子数据。1994年开始,我国一些科研单位也相继建立了网站。超文本由网站(web服务器)提供,在浏览器中显示,每一张网页都有一个唯一的地址,在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可上网的地方都可以找到它。从那时开始,网页数量就如同细胞分裂一样,呈现爆炸式增长。

  围绕超文本处理的信息技术也随之迅猛发展、日新月异,超文本除了可以进行信息多媒体展示外,很快就可以向网上提交数据,结合早已成熟的数据库技术,提交的数据就可以保存在互联网上。这样,人和互联网就开始有了互动,每个人也就可以单独成为一个“媒体”,个人在网上发布信息,就好像在布告栏里张贴广告一样,甚至更快捷方便。在网上发布产品供求信息,就是互联网电子商务的雏形。

  超文本,改变了商务

  电子商务,广义上讲就是利用电子技术从事商务活动。人们先是利用电报、电话或传真等现代通讯工具传递商务信息、签订交易合约,后又通过“电子数据交换”互通商务数据。再后来,超文本发明以后,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发布商品信息、在线搜索商品、发送订单和支付货款。到如今,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们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电子商务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阶段。人们通过门户网站、电子公告牌(BBS)、电子日志(BLog)、微博和微信等互联网工具,将可售产品信息、联系人信息等发布到网上,消费者得到信息后,根据需要与商家联系,双方自愿形成交易。这实质上是互联网产品广告,和传统报纸或电视上做产品广告是一样的,但信息成本却比传统媒体低得多。

  第二阶段,商品交易阶段。这实际是不同类型的互联网网上商城,商家在网上开店,消费者到网上探寻商品,比价、信用评估都在网上进行,决定购买后再下单,并在网上支付保证金,商家收到订单后安排发货,消费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确认,即把保证金支付给商家。

  第三阶段,驱动生产阶段。在这一阶段里,不是网上有什么产品,消费者就购买什么产品,而是消费者向商家提出自己的购买需求和功能,甚至是自行进行产品设计,商家接到需求或产品设计后,为消费定制产品。网上商城既是一个交易平台,又是一个消费者的设计平台,还是一个驱动商家生产的管理平台。

  第四阶段,电子业务阶段。商家或厂家会把客户关系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及供应链管理、甚至后台的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都搬到网上,形成全程电子业务管理。

  与此同时,支付问题就成了电子商务的核心问题。我们似乎都有这样的体验,初始网购时担心资金安全而不愿意使用网上支付,大多会选择货到付款,后来对网购接受并熟悉了,进而形成信任后,就会尝试网上支付。同样,商家对消费者的信任也有一个建立过程,起初需要交给第三方保证金,再后来交易达到一定量后,消费者的信用记录慢慢积累下来了,对一些信息记录良好的消费者可提供分期付款甚至赊销服务。这时依据网上交易的互联网金融就产生了。

  电子商务改变了技术的商业模式

  电子商务涵盖的范围很广,一般可分为企业对企业(BtoB),企业对消费者(BtoC),消费者对消费者(CtoC),企业对政府(BtoG)等四种模式(注:to与two同音,故将to写成2,如B2B,B2C)。

  电子商务最早是从B2B开始的,而不是B2C,道理很简单,早期只有单位才有能力上网,而对一般家庭或个人而言,上网还属奢侈品。对企业来说,商务就是他们的生意和贸易,是它的核心业务,所以,无论是早期的电子邮件商务,还是电子数据交换,都是在企业领域率先使用的。但互联网发展至今,B2B还基本处于信息发布阶段,尽管也有一些网上交易,但大都是网下的合约线上分批执行而已,真正未谋面而在网上合作成交的似乎并不多见。

  B2C的异军突起,除了无线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技术发展外,还要归功于商务模式的创新——免费,即在网上开店不用花钱。这就好比,商家在一个商城的租用店面不用交租金一样。那网站的建设运营商靠什么生存呢?靠信息,以及由它衍生的广告、金融和大数据等收费服务。但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各类信息纷至沓来,令人眼花缭乱,信息早已不再稀缺,而真正稀缺的是什么?是注意力、是关注。在茫茫信息海洋里,你如何引起消费者的注意?近年来,为吸引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不但不对商家收费,甚至还给商家和消费者进行补贴,这种“赔本”的生意在互联网时代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因为他们看到,商场“聚集”的价值比其物理价值更值钱。

  没有软件,只有服务体验

  电商平台运营商,本质还是个软件公司,但他交付软件的方式却与众不同——不是以软件包的方式,而是以信息服务的方式,这就是我们之前讲的SaaS(软件即服务)模式。

  电商平台开发商,并没有像传统软件公司那样,把研制成功的电商平台产品分别出售给每个商家,由商家自己购买服务器安装并运营,而是将电商平台安装一个固定的网站上,由商家注册使用。成千上万商家注册成网商后,就可以“装修”门店和“摆放”商品,形成一个庞大的网上“商城”。如此,众多平台的分散管理就变成了统一管理,总体的管理运营成本下降了,顾客也不必“出入”于多个网站购物。顾客流量被吸引到同一个地方,聚集度升高了,网络效应就会突显,每个参与者在这种聚集中获得了更多的价值。

  电商平台,是SaaS应用成功的典范。它不仅创造了新的软件交付模式,更创造了新的技术商业模式。是它推动了云计算、大数据库等计算技术的突变,也是它推动了信用、金融体系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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