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经 > 智库 > 适用法调整后
  •       【编者按】船舶作为特殊动产,兼具动产和不动产的两种特性。正因如此,扣船制度由此衍生出两种形式的扣押:死扣押和活扣押。  根据最高院最新颁布的《规定》,船舶活扣押将不再受《海诉法》调整而改为适用《民诉法》有关规定。以一般法取代特别法是否适宜值得商讨。  船舶作为特殊动产,兼具动产和不动产的两种特性。正
    关键字:适用法调整后
    相关词条:
总数: 1   页次: 1/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