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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凡引起本国外汇收入的项目,记入贷方,记为“+”(可省略)  (2)凡引起本国外汇支出的项目,记入借方,记为“-”  ①贸易往来,即各种物质商品的输出入。出口列为贷方金额,进口列为借方金额。  ②非贸易往来,主要包括劳务收支、投资所得等。收入列为贷方金额,支出列为借方金额。  ③无偿转让。从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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