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经 > 智库 > 申请代理
  •         代理对象:从事出口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销售产品给外贸企业出口的纳税人,校办、福利企业,以及因其他因多征误征等特殊情况应予退税的纳税人。  代理内容:生产出口货物、销售货物给外贸企业用于出口,以及校办、福利企业生产销售产品,对所缴纳的增值税款,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适用出口免税、先征后退税、出口“免、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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