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经 > 智库 > 效力
  •         应收账款质押一旦成立,将具备以下效力:  (1)就设质应收账款主张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的根本特征就在于优先受偿权,即质权人在向主债务人请求履行义务未获清偿的情况下,有权就设立质押的出质财产——特定的应收账款进行处分,并就处分收益优先于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其他任意第三人受偿。  (2)制止出质人和设质应
    相关词条:应收账款质押
  •         物权保留条款一般保护的是买卖合同中卖方对买方的应收账款权利。但是,为加强商业效率的保护,各国法律中均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也称“以手护手”制度),对善意第三人与无权处分人之间的交易进行保护。因此,在善意第三人从买方购买物权保留项下货物时,物权保留条款将因丧失标的物而被迫终止。  针对这种情形,一般
    关键字:物权保留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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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银行对承运人在无单放货后引起对进口商的追偿债权,与进口商一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运人因无单放货后,如果因进口商未凭提单提货致使承运人遭受任何损失,进口商在担保函中承诺负完全赔偿责任,而银行则保证上述承诺的履行。一旦承运人遭受损失,可凭担保函向银行索赔,银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银行在赔偿后,可以
    关键字:提货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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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可能对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合同效力产生影响的,有以下几个较为突出的因素:出租人是否具有从事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经营资格的审查。    对从事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经营资格的审查,是我国对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的特殊要求所决定的。由于经营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不仅仅是从事租赁,还包括其他金融业务、国际贸易等,因
    关键字: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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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    (一)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托运人的主要权利    (1)请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和时间将货物运达目的地。    (2)在承运人交付货物给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它收货人。    2、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关键字: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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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在实质上已经成立,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与《合同法》一般性的
    关键字: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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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运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为:  一、托运人的义务  1)如实申报的义务   托运人在将货物交付运输时,有对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项进行如实申报的义务。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托运人有按规定向承运人提交审批、检验等文件的义务   在货
    关键字: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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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样品买卖是在买卖关系中附加了出卖人的一项“须按样品的品质标准交付标的物”的担保,因此,样品买卖除适用普通买卖的规定外,还产生下列效力:   1. 出卖人应按样品所确定的品质标准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因为样品买卖是以约定的样品来确定合同最终应当交付的标的物的品质,因而样品约定本身具有最重要的法律意
    关键字: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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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装箱提单是集装箱货物运输下主要的货运单证,由负责装箱运输的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货物托运人的货物凭证。作用和法律效力:  1.业经签发,则表明负责集装箱运输的人收到外表状况良好铅封号码完整的集装箱货物,其责任已开始。  2.集装箱货物运至目的港,提单持有人将提单交还给目的港集装箱运输
    关键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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