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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项目名称   总项目: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  分项目:进口化妆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  二、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三、许可条件  (一)申请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须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
    关键字:进口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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