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货物包括部分农产品及化肥。
(1)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包括:小麦(包括其粉、粒)、玉米(包括其粉、粒)、大米(包括其粉、粒)、棉花、食糖、羊毛以及毛条。其中,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部分配,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由商务部分配。
(2)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包括:尿素(不论是否水溶液)、化学肥料或矿物肥料(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磷酸氢二铵。
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及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均为全球配额。
3.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按“关税配额外暂定优惠关税税率”以滑准税方式征收进口关税。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有关规定,对在协定项下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羊毛、毛条实行国别关税配额管理,自2009年1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羊毛、毛条在国别关税配额内实施该协定规定的协定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