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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起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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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报价起点策略[1]

  价格谈判的报价起点策略,通常是:作为卖方,报价起点要高,即“开最高的价”;作为买方,报价起点要低,即“出最低的价”。商务谈判中这种“开价要高,出价要低”的报价起点策略,由于足以震惊对方,被国外谈判专家称之为“空城计”。对此,人们也形象地称之为“狮子大张口”。

  显然,谈判双方报价起点的这种“一高一低”的策略,是合乎常理的。而不可能是“一低一高”, 因为那是背理的。也不可能是“一中一中”, 因为那只可能是经过数轮讨价还价后的结果,不可能是开盘的局面。从对策论的角度看,谈判双方在提出各自的利益要求时,一般都含有策略性虚报的部分。这种做法,其实已成为商务谈判中的惯例。同时,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谈判者都有一种要求得到比他们预期得到的还要多的心理倾向。并且研究结果表明,若卖方开价较高,则双方往往能在较高的价位成交;若买方出价较低,则双方可能在较低的价位成交。

报价起点策略的作用[1]

  “开价要高,出价要低”的报价起点策略,有以下作用:

  1、这种报价策略可以有效地改变对方的盈余要求。当卖方的报价较高,并振振有词时,买方往往会重新估算卖方的保留价格,从而价格谈判的合理范围会发生有利于卖方的变化。同样,当买方的报价较低,并有理有据时,卖方往往也会重新估算买方的保留价格,从而价格谈判的合理范围便会发生有利于买方的变化。

  2、卖方的高开价,往往为买方提供了评价卖方商品的价值尺度。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价格总是能够基本上反映商品的价值。人们通常信奉:“一分钱一分货”,所以,高价总是与高档货相联系,低价自然与低档货相联系。这无疑有利于实现卖方更大的利益。

  3、这种报价策略中包含的策略性虚报部分,能为下一步双方的价格磋商提供充分的回旋余地。因为,在讨价还价阶段,谈判双方经常会出现相持不下的局面。为了打破僵局,往往需要谈判双方或其中一方根据情况适当做出让步,以满足对方的某些要求和换取己方的利益。所以,开盘的“高开价”和“低出价”中的策略性虚报部分,就为讨价还价过程提供了充分的回旋余地和准备了必要的交易筹码,这可以有效地造成作出让步的假象。

  4、这种报价策略对最终议定成交价格和双方最终获得的利益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这种“一高一低”的报价起点策略,倘若双方能够有理、有利、有节地坚持到底,那么,在谈判不致破裂的情况下,往往会达成双方满意的成交价格,从而使双方都能获得预期的物质利益。

  当然,价格谈判中这种报价起点策略的运用,必须基于价格谈判的合理范围,必须审时度势,切不可漫天要价和胡乱杀价,否则,就会失去交易机会和导致谈判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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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1.0 1.1 出自: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件).《商务谈判》[M].第一章 商务谈判概述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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