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全面互联网化正当其时

产业互联网区别于消费互联网,泛指以生产者为用户,以生产活动为应用场景的互联网应用。体现在互联网对各产业的生产、交易、融资、流通等各个环节的改造。

 

从硬件环境来说,消费互联网的普及是由个人电脑、智能终端、网络连接成本的下降所推动的,产业互联网的突破是由更低成本的传感器、数据存储和更快的数据分析能力所推动的。

 

从推动因素来说,消费互联网得以迅速发展是因为个人生活体验借助互联网得到了极大大提升,购物、阅读、娱乐、出行等方面因为互联网的出现变得更加方便、快捷。而产业互联网将会因为更高的生产、资源配置、交易效率而得到快速推进。

产业互联网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服务、思维和精神对各个垂直产业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进行重塑和再造,从而形成更加适应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时代的产业发展新模式。产业互联网是一种新型生产力,发展产业互联网需要调整相应生产关系,更好地来促进生产力发展。发展产业互联网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是推动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发挥信息流和网络平台的作用,促进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和物资流,加速产业资源的集聚整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引发实体经济技术、资金、人才、资源等要素错配问题,能够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供应链金融兴起

供应链金融模式以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以及预付款项融资三种模式为主,供应链企业通过直接提供金融类服务(作为保理商、贷款平台的类金融机构)或者以经营贸易业务的间接方式(垫付+赊销)为供应链上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一、供应链金融概述

1.定义

国外,一般认为供应链上的参与方与为其提供金融支持的供应链外部的金融服务机构可建立协作,旨在实现供应链贸易的目标,同时结合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及进程、全部资产和供应链上参与经营的主体,这一过程称为供应链金融;或定义为一个服务与技术方案的结合体,将需求方、供应方和金融服务提供者联系在一起。

国内,一般认为是一种针对中小企业的新型融资模式,将资金流有效整合到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既为供应链各环节企业提供贸易资金服务,又为供应链弱势企业提供新型贷款融资服务,以核心客户为依托,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方式。

从供应链金融与传统融资模式的区别来看,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见表1),传统贸易融资主要通过信用证以及票据,真实贸易背景下以在有效期内的信用证以及未到期的票据进行融资借款并以业务滚动方式延续借款期限,主要融资环节体现在采购或者销售的单环节部分,此时融资平台以商业银行为主。供应链金融的基础融资是通过对供应链企业客户垫付采购款以及提前释放货权的赊销方式来进行融资,一般以供应链全链条为整体进行融资,因此对供应链上下游关联度要求较高,此时,可以通过供应链企业作为融资平台进行融资,突显供应链模式的优势。另外,与传统融资模式更大的区别还在于信息的流转,传统贸易上下游关联度低,信息片段化,而供应链金融则全链条信息透明,实现上下游信息连贯。

2、产生背景

作为供应链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资金流贯穿供应链系统的经营和管理过程。在一般供应链运营中,原材料的采购、加工最终到销售牵涉各环节企业的资金支出和收入,由于支出和收入的发生存在时间差,因此形成了资金缺口。一般在企业下达订单和接收货物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在接收货品到完成销售之间存在资金压力,同时库存管理需要资金支持。此外,在销售产品与下游客户支付货款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而在接收货款与实际接受现金之间存在现金转换周期,或对企业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基于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资金缺口的情况,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

3、操作模式

为缓解经营中各阶段出现的资金缺口问题,供应链网络上参与企业通常采取更加有效的支付手段,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不同,所形成的支付效果不一,具体来看主要有三种操作模式:

(1)延长支付:一般发生在下游客户较强势、供应商较弱势的交易情况下,例如大部分生产制造型客户通常要求30天到45天的账期,有利于下游客户资金运转,但对上游供应商形成较大资金压力,同时加大供应商融资成本。

(2)提前支付获得折扣:下游客户若能提前支付货款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游的资金问题,便可获得较为优惠的交易价格。由于在国际贸易中要求报关价格需与实际交易价格一致,涉及较为复杂的手续,因此该种模式多适用于国内供应链贸易业务。

(3)合作性仓储管理:在买卖双方共同确定的框架下,供应商承担在下游企业仓库中货物的库存管理,当货物被下游客户使用时才进行货权转移。一方面减少下游客户资金占用,保障及时供货,一方面有利于供应商合理规划生产,避免库存积压或空滞,同时掌握客户信息。但对于供应商而言,资金运转效率较低。

上述状况反映出供应链运作过程中的系列资金问题,因此,合理解决资金流问题,并使之与商流、信息流和物流进行有效整合是供应链贸易运作的核心基础。

4、特点

供应链金融通过运用丰富的金融产品以实现交易过程中的融资目的,不同于传统贸易融资方式,其更是一种科学、个性化以及针对性强的金融服务过程,对供应链运作环节中流动性差的资产及资产所产生的且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借助中介企业的渠道优势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并提升供应链的协调性和降低其运作成本,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不单纯依赖客户企业的基本面资信状况来判断是否提供金融服务,而是依据供应链整体运作情况,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出发点。

(2)闭合式的资金运作,即注入的融通资金运用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按照具体业务逐笔审核放款,资金链、物流运作需按照合同预定的模式流转。

(3)供应链金融可获得渠道及供应链系统内多个主体信息,可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尤其对于成长型的中小企业,资金流得到优化的同时提高了经营管理能力。

(4)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是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针对目标,在众多资金沉淀环节来提高资金效率,但前提为该部分资产具有良好的自偿性。

二、供应链融资模式

供应链金融的三种传统表现形态为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以及预付款融资。目前国内实践中,商业银行或供应链企业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参与者,由于本系列专题研究对象为供应链企业,所以我们在介绍供应链金融模式时,主要以供应链企业为服务提供者。

1、应收账款融资

当上游企业对下游提供赊销,导致销售款回收放缓或大量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情况下,上游企业资金周转不畅,出现阶段性的资金缺口时,可以通过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主要指上游企业为获取资金,以其与下游企业签订的真实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向供应链企业申请以应收账款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在传统贸易融资以及供应链贸易过程中均属于较为普遍的融资方式,通常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平台,但在供应链贸易业务中,供应链贸易企业在获得保理商相关资质后亦可充当保理商的角色,所提供的应收款融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更为高效、专业,可省去银行的繁杂流程且供应链企业对业务各环节更为熟知,同时在风控方面针对性更强。

应收账款融资一般流程:在上下游企业签订买卖合同形成应收账款后,供应商将应收账款单据转让至供应链企业,同时下游客户对供应链企业作出付款承诺,随后供应链企业给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以缓解阶段性资金压力,当应收款收回时,融资方(即上游企业)偿还借款给供应链企业。通常应收账款融资存在以下几种方式:

(1)保理。通过收购企业应收账款为企业融资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金融业务或产品,具体操作是保理商(拥有保理资质的供应链企业)从供应商或卖方处买入通常以发票形式呈现的对债务人或买方的应收账款,同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债务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以及坏账担保等。应收账款融资可提前实现销售回款,加速资金流转,一般也无需其他质押物和担保,减轻买卖双方资金压力。保理业务期限一般在90天以内,最长可达180天,通常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其中无追索权保理指贸易性应收账款,通过无追索权形式出售给保理商,以获得短期融资,保理商需事先对与卖方有业务往来的买方进行资信审核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买方核定信用额度;有追索权保理指到期应收账款无法回收时,保理商保留对企业的追索权,出售应收账款的企业需承担相应的坏账损失,在会计处理上,有追索权保理视同以应收账款为担保的短期借款。

(2)保理池。一般指将一个或多个具有不同买方、不同期限以及不同金额的应收账款打包一次性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再根据累计的应收账款情况进行融资放款。有效整合了零散的应收账款,同时免去多次保理服务的手续费用,有助于提高融资效率,但同时对保理商的风控体系提出更高要求,需对每笔应收款交易细节进行把控,避免坏账风险。下游货物购买方集中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分散风险。

(3)反向保理(逆保理)。供应链保理商与资信能力较强的下游客户达成反向保理协议,为上游供应商提供一揽子融资、结算方案,主要针对下游客户与其上游供应商之间因贸易关系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即在供应商持有该客户的应收账款时,得到下游客户的确认后可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供应链保理商以获得融资,与一般保理业务区别主要在于信用风险评估的对象转变。

2、存货融资

存货融资主要指以贸易过程中货物进行抵质押融资,一般发生在企业存货量较大或库存周转较慢,导致资金周转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企业利用现有货物进行资金提前套现。随着参与方的延伸以及服务创新,存货融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为以下三种方式:

(1)静态抵质押。企业以自有或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存货为抵质押的贷款业务,供应链企业可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客户提供的抵质押货品实行监管,以汇款方式赎回。企业通过静态货物抵质押融资盘活积压存货的资金,以扩大经营规模,货物赎回后可进行滚动操作。

(2)动态抵质押。供应链企业可对用于抵质押的商品价值设定最低限额,允许限额以上的商品出库,企业可以货易货,一般适用于库存稳定、货物品类较为一致以及抵质押货物核定较容易的企业,由于可以以货易货,因此抵质押设定对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较小,对盘活存货作用较明显,通常以货易货的操作可以授权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

(3)仓单质押。分为标准仓单质押和普通仓单质押,区别在于质押物是否为期货交割仓单,其中标准仓单质押指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标准仓单为质押的融资业务,适用于通过期货交易市场进行采购或销售的客户以及通过期货交易市场套期保值、规避经营风险的客户,手续较为简便、成本较低,同时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可便于对质押物的处置。普通仓单指客户提供由仓库或第三方物流提供的非期货交割用仓单作为质押物,并对仓单作出融资出账,具有有价证券性质,因此对出具仓单的仓库或第三方物流公司资质要求很高。

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在存货融资过程中,通常供应链企业为避免因市场价格波动或其他因素导致库存积压,在库存环节单纯就库存商品对中小企业进行库存融资的情况较少,更多的是在采购或者销售阶段得益于整体供应链条环节紧扣就可对库存进行控制,因此,中小企业更多的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库存融资。此外,一般供应链业务中因上下游的协调配合,库存周转较快,单独以库存融资情况相对传统贸易融资较少。

3、预付款融资

在存货融资的基础上,预付款融资得到发展,买方在交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供应链企业代为向卖方议付全额货款,卖方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货物到达指定仓库后设定抵质押为代垫款的保证。在产品销售较好的情况下,库存周转较快,因此资金多集中于预付款阶段,预付款融资时间覆盖上游排产以及运输时间,有效缓解了流动资金压力,货物到库可与存货融资形成“无缝对接”。一般在上游企业承诺回购的前提下,中小型企业以供应链指定仓库的仓单向供应链企业申请融资来缓解预付款压力,由供应链企业控制其提货权的融资业务,一般按照单笔业务来进行,不关联其他业务。具体过程中,中小企业、上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以及供应链企业共同签订协议,一般供应链企业通过代付采购款方式对融资企业融资,购买方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供应链企业。预付款融资方式多用于采购阶段,其担保基础为购买方对供应商的提货权。目前国内供应链贸易企业中常用的方式为先票/款后货贷款。

在供应链贸易业务中,供应链企业可提供预付款融资服务,尤其在较为成熟的供应链条中,当中小企业在采购阶段出现资金缺口时,向供应链贸易企业缴纳保证金并提供相关业务真实单据,供应链贸易企业在对商业供应商进行资质核实后,代替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并掌握货权,随后由中小企业一次或分批次赎回。按照中小企业与供应链企业具体协议、以及双方合作情况,货物可由供应商直接运送至中小企业或运送至供应链贸易企业指定的仓库,而此时,供应链贸易企业可在采购甚至物流、仓储以及销售阶段实质性掌握货权。

三、供应链金融风险环节

供应链金融在较完善的供应链网络中可通过紧密的合作关系解决各环节资金问题,较大的缩短现金流量周期并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但如同一把“双刃剑”,在增加供应链企业运营效率的同时也对其经营产生一定的风险因素。

我们从两方面对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阐述:一方面,供应链企业提供金融类服务时(如保理、贷款等),将面临不同的外生风险性,或对经营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供应链金融业务嵌入至企业经营业务(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以及预付款项融资模式)中或导致经营及财务状况存在一定的内生风险。

1、供应链金融外生风险

一般指外部经济周期、金融环境及产生政策发生变化,对供应链金融造成影响,我们主要从宏观经济周期、政策监管环境以及市场金融环境三方面来分析。

(1)宏观经济周期

供应链金融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中运行,金融活动涉及不同产业、融资平台以及流动性服务商,相较于单环节运行的传统贸易业务,涉及范围较广,一旦经济状况出现波动,将导致供应链金融模式中的环节主体面临较大的风险,从而导致整体供应链资金风险加剧。尤其在经济出现下行或衰退时,市场需求疲软,供应链中企业面临生存经营困难、甚至破产等问题,最终造成金融活动丧失良好的信用担保。

(2)政策监管环境

传统金融活动主要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主导,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企业的迫切扩张,为满足市场业务发展需求,金融工具得到不断创新,同时在政策监管的允许下,非金融类企业在取得相应资质后可经营金融类业务,并收到相关法律及监管条例约束,例如供应链贸易企业可从事保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一旦政策监管环境发生变化,或对供应链贸易企业提供的金融业务的监管力度提高或约束范围扩大,将对供应链金融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3)金融环境

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盈利来源于息差收入,当供应链企业获取的融资成本远小于其从事供应链金融业务所获得的利息收入时,供应链金融业务利润空间较大。一旦市场流动性偏紧,金融环境恶化导致资金成本上涨,供应链金融业务融资费用增加,尤其在市场利率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供应链金融业务利润收缩,甚至造成供应链各环节企业资金紧张,融资款项无法收回。

2、供应链金融内生风险

供应链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结合具体业务模式,在采购、库存以及销售阶段提供不同的融资模式,将资金风险转移到自身,并获取毛利率高的资金收益,我们具体从经营以及财务两方面来进行分析。

(1)经营风险

①供应链关联度风险较为完善的供应链体系整合度较高,资金流转在供应链业务中形成闭环,供应链企业可通过对各环节的跟踪管理来控制供应链金融风险,同时要求供应链采购、生产、销售、仓储及配送等各环节在涉及的贸易业务领域上具有较高的关联度,可对同一领域业务形成紧密、配合顺畅的合作关系,而一旦供应链企业关联度低,融资环节出现缺口造成风险不可控,或将对供应链金融业务参与企业经营造成损失。

②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信用风险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偿债意愿以及偿债能力,良好的资信状况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正常运转的前提,中小企业通常资信状况相对于大型企业较差,加之我国征信体系尚不健全导致违约成本不高,易出现债务偿还延缓或回收困难,供应链金融风险加大。

③供应链贸易背景风险在虚假的供应链贸易融资背景中,通过提供虚假的业务单据和货物凭证来取得融资借款,而资金则被转移至其他投机或投资业务,导致供应链企业所提供的金融业务产生巨大资金损失。

④供应链管理及运营风险。从供应链管理角度,供应链各环节的有效整合管理是供应链金融业务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供应链企业通过其专业的管理能力促使各环节主体的紧密配合以及协调统一,同时也对供应链企业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供应链企业运营过程中出现管理机制问题或将引起供应链风险失控,将对供应链经营造成一定冲击;从供应链上企业运营角度,供应链上下游各环节企业自身运营状况决定了供应链业务的正常运作,一旦某个企业经营恶化,造成商流、物流及信息流的不连贯性,触发资金流的断裂,供应链金融业务链随之崩塌。

2)财务风险

①资产流动性风险。供应链企业通过赊销和垫付的模式为链条上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导致企业出现较大规模的预付款项和应收账款,资金的提前支出与延迟回收降低企业资金效率并易造成企业阶段性的经营资金压力,当大规模的预付和应收类款项出现问题或将出现流动性问题时,不利于企业业务拓展。

②债务融资风险。供应链企业在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自身对外部资金需求较大,通过债务融资的滚动维持金融业务的发展。具体过程中,企业依托自身良好的资信情况以及整体供应链为潜在的担保基础,向银行等机构获取借款,再通供应链贸易业务或金融业务将资金放贷至其他中小企业来获得资金套利,因此,供应链企业债务负担较重,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杠杆水平持续增高,或对后续的再融资业务形成限制,高杠杆、重债务的经营模式将加剧供应链金融风险的暴露。

③现金流风险。大量的垫资和赊销业务导致企业资金出现较大幅度的流出,且回收期限延缓,不利于流动性的积累。经营性现金流对企业债务覆盖能力较差,企业经营及债务偿还资金依赖于外部融资,造成较大的筹资压力,一旦出现外部融资渠道受阻,供应链企业将面临资金断裂风险。

产业供应链数字化革命

消费互联网主要解决家庭消费的便利性与效率,而产业互联网则是聚焦垂直产业链的运行成本与交易效率
改革开放40年,我国经济有了巨大发展,GDP已经名列全球第二, 但当前中国经济仍处在以“分销模式”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主要特征是产品制造业通过授权代理商进行产品分销和销售,集中体现在遍布全国的各类专业市场,如食品城、服装城、建材城、汽配城、家具城、机电城、花木市场等等,各类产品代理商聚集在这些专业市场中进行商品分销,并通过各类社区服务店或专业服务商的采购备货销售到千家万户,所以在中国就出现了“淘宝商城”“天猫商城”“京东商城”和“拼多多”等各类网上商城。但在欧洲和北美这些发达国家,由于已经完成了商业模式从“分销模式”到“连锁模式”的升级,每个产业的商品流通环节基本上让位于几家连锁化供应链平台企业,因此不可能出现海量流通商通过网上商城进行产品销售的中国模式。如美国的五大药品连锁企业,三大家具连锁企业,四大汽车保养件连锁企业……
在分销模式主导下,每一个垂直产业里,流通环节混乱,众多分销商组成了多层级分销结构,产品库存散布在成千上万分销商和零售商的仓库中,不仅造成了大量产品积压和滞销,而且导致物流业的高成本与交付复杂性。流通环节较低的进入门槛,让产品制造业看似都有市场销售机会,从而导致制造业数量众多、规模小、地域分散(如有些区域扎堆形成的“产业集群”),根本不能发挥规模化生产的效率,同时也缺乏资金形成创新能力。此外,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基于电话、传真、邮件、企业网站等手工交易方式,也导致了信息交互的不充分和交易流程的低效率。
只有建立数字化产业供应链云平台,清除产业链中多余交易环节,实现流通环节的大整合,让每个产业在竞争中最终形成一个或几个供应链云平台(即销售通路的整合),并通过实现供应链上交易主体间的交易在线化和数字化,以及在线交易数据与企业内部管理数据的一体化,来显著降低产业供应链运行成本,提升产业供应链的交易效率。最后通过交易累积的大数据形成人工智能,优化产业链各交易主体的各项活动,实现对产业供应链运行成本与效率的整体优化。
1、垂直产业供应链
  一个国家的经济都是由成百上千条产业链组成,每条产业链又是由众多处在供应链不同环节、不同类型的实体经济主体(简称交易主体)组成,这些交易主本通过上下游之间的供求交易关系形成一条“供应链”,不同链条之间的交错供应就形成了“供应网”。
  对于任何一条产业链,我们都可以将产业链上的交易主体及其交易关系用下图来抽象描述:

图1. 产业供应链结构
  在上图的供应链中,核心主体“品牌商”(它可以是产品制造商,也可以是OEM/ODM产品供应商),其上游有原材料、零部件或工具设备等生产资料配套的供应商,下游还有商品流通环节的“分销商”,大部分产品还需要“服务商”才能交付给消费者。 上图中各交易主体之间的三条线代表商品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
  产业链上各交易主体之间的供需结构平衡,决定了全社会商品供应与消费需求之间的总量与结构平衡关系,这虽然是传统经济学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但是有关商品供应成本与效率(在经济学理论中称之为经济运行效率)的研究, 就需要我们深入研究产业供应链,并通过优化产业供应链的结构、上下游之间的交易方式、全程供应链的信息共享机制和产业链上跨企业之间的流程协同,以避免供应链理论中的牛鞭效应、库存呆滞、交付不畅等问题,从而优化产业供应链的运行效率,最终减少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波动和提升整体经济的运行效率。
2、互联网重塑产业供应链结构
  在图1的产业供应链中,我们注意到其中的一个交易主体“分销商”,在现实经济中不仅仅是一个主体,而是存在多层分销的实践。也就是说,受制于“手工化”销售管理能力的制约,“品牌商”一般按地域覆盖,授权设置多级分销,即使有些“品牌商”主观上想细分销售区域,尽可能实现扁平化授权与销售管理,但是为了占据“分销商”的口袋份额,或者为了激励“分销商”业绩增长而设置的销售前返与后返政策,必然会导致产品售价的多样化和动态变化。此外,“分销商”在进行产品零售的同时,也必然会进行一些批发销售。 因此,现实中的分销也一定是多层级的,而且跨区域窜货、大分销挤压小分销,甚至通过套装三无产品谋取暴利的行为屡禁不止。如何借助互联网平台清除多层级的销售中间环节,就是产业供应链优化的核心理念。
  互联网技术通过“电子化”连接不仅可以无限扩展销售管理能力,而且可以清除利用信息不对称性挣钱的中间环节。分销商可以通过电子商城平台连接上游品牌商和下游服务商,有能力的分销商可以将自己转型为供应链“运营商”,为上游提供产品营销服务、仓储服务,为下游提供物流服务(可以认证授权独立物流商),在供应链中承担核心角色 —“运营商”,从加价挣钱转型为服务获利,清除多层级分销并支撑起整个供应链条的运营,从而可以达到显著降低供应链产品供应成本之目标。

图2. 互联网重塑供应链结构
3、供应链数字化革命
  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供应链结构重塑降低了产品供应成本,但是如何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电子化“连接”并实现在线化交易,则需要付出巨大努力,包括实体企业的理念创新、技术与应用上的创新与平台巨大的开发工作量,此外还要将线上营销与地推/现场服务相结合,变革传统的交易方式,这是一个相当长的应用推广过程。
  主体之间的在线化交易包括:在线订单(信息流)、在线支付结算(资金流)以及在线运单交付(物流)。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作为产品/服务提供的“品牌商”能否实现互联网化升级,实现在线分销与销售管理。在企业信息化第一阶段,我国的绝大多数制造业已经实现了信息化,部分企业甚至通过ERP系统的实施连接了上游“供应商”,但是在过去20年的消费互联网时代,尽管也有少数产品制造业通过ERP系统扩展应用,开发了与自己代理商的在线订单功能,但绝大部分产品制造业并没有实现从信息化到互联网化的升级。品牌厂商囿于线下渠道与线上销售的价格冲突,大多不会自己在商城中开店,而是选择授权代理商开店或外包给电商运营商进行在线销售。
  二是企业间的在线支付结算能否实现。在线化订单和运单交付已经在消费互联网阶段得到了解决,但是在产业互联网平台上,上下游企业间的在线支付结算需要对接银行的基础账户体系,实现企业对公账户之间的在线支付与结算,并通过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清除交易过程形成的应收/应付账款。
  三是在线化交易与管理能否实现数据一体化。在线化交易过程中的采购单、销售单和即时库存如何与企业内部ERP系统中的采购、销售和库存数据对接,以避免数据的二次录入和由此可能产生的数据不一致性。一般而言,由于ERP系统的成熟应用,产业链中的“品牌商”可以通过API接口实现在线交易与ERP内部管理数据的一体化,但由于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个性化交易需求,因此产业链中的“分销商”、“服务商”则需要抛弃原有的内部管理系统,重新开发基于SaaS化的在线交易与在线管理一体化应用系统。
  要解决上述三个问题,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产业供应链云平台。这不仅仅是供应链云平台(SaaS化的SCM-Supply Chain Management)的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而实际上 是一次推动中国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信息化到互联网化的再次升级,也是一场供应链数字化革命。

图3. 产业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4、在线供应链金融创新
  产业供应链云平台与供应链金融就是一对孪生兄弟。没有在线供应链金融的支撑,产业供应链不仅很难实现数字化,而且还难以通畅运行。反过来,没有产业供应链的数字化交易场景,在线供应链金融就没有征信与确权的工具和手段。
  与传统金融产品相比,在线供应链金融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核心企业的转换。传统供应链/贸易金融是以产品或服务提供的“品牌商”作为核心企业,对其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的“分销商”提供授信贷款。在产业供应链云平台中,核心企业不再是“品牌商”,而是支撑整个供应链运行的“运营商”。资金方基于供应链在线交易场景,为供应链“运营商”的上游“品牌商”或者下游“服务商”提供在线金融服务。
  二是贷款模式的改变。传统金融贷款是手工操作的整贷整还方式,而在线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产业供应链云平台上的交易订单随时触发授信贷款资金放款,并且基于设定的还款周期收回每一笔放款,形成循环贷款。这种基于互联网在线交易、按需贷款、按天计息、无资金“库存”的碎片化贷款和还款循环模式,需要通过金融科技平台对接资金方和资产方,同步交易过程数据并管理好资金与资产。
  三是注重数据征信。传统的金融产品是基于贷款主体的实物资产抵押,而在线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是基于数据资产进行征信,如在线交易单据和在线SaaS化管理系统的动态数据。
  因此,基于产业供应链云平台的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为产业供应链上的不同环节、各种类型的所有交易主体都能提供在线金融服务,这不仅解决了过去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且这种在线化按需放款、按日计息的贷款模式,极大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可以大力提升整个社会的资金流动效率。

供应链金融将从龙头企业推动走向平台化推动

供应链金融在中国之所以得到的发展,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一问题的产生既来自于中小微企业客观的因素,诸如规模较小、投资风险大、资产不足、经营不稳定等因素,也因为更多的主观性问题,这包括道德风险高,大多数企业没有健全、真实的财务报表,恶意隐瞒信息等问题。再加上企业之间的契约意识比较薄弱,有些大型企业在对待中小微上下游企业的时候,会出现拖延账期等恶劣的商业环境,这就使得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更加难以为继,正是在这种状况下,供应链金融这种强调债项结构控制的金融形态在实践中得到了大家的关注和推广,并且形成了不同阶段状态的供应链金融实践。
1、三种不同阶段的供应链金融
  随着供应链金融逐渐为大家接受,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模式逐渐从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演化为以产业企业为核心、商业银行配合的供应链金融模式,进而进一步向平台化的供应链金融演化(见图1)。

图1 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三个阶段
  形象地讲前一种模式可以称之为1.0版本的供应链金融,而后者是2.0版本的供应链金融。这两种形态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具有本质差异,一是推进的主体不一样,前者是银行来主导供应链金融,换言之由商业银行设计金融产品、评估和管理相应的风险;后者是企业主导、银行配合推动供应链金融。由企业管理供应链运营,把握其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状况,并提出金融服务的对象和要求,商业银行参与评估,并直接提供流动性;二是金融与产业结合的程度不一样。1.0版本的供应链金融主体由于是商业银行,然而商业银行并不完全了解产业的特点,更无法全程把握供应链运营的具体状况,使得商业要想控制住相应的风险,就只能依靠大型企业的信用,凭借其信用去开发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业务,也就是银行所谓的“M+1+N”,但是对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具体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金融需求的特点,并不是完全掌握。与之相反,2.0版本的供应链金融,由于推进的主体就是产业中企业,他们相对银行更了解产业的特质,而且因为直接参与运营,尤其是参与供应链的组织和上下游的管理,因此,更了解产业中小微企业的状况,针对性与金融机构合作,将合适的资金、在合适的时间、以合适的成本,提供给合适的对象,因而金融与产业的结合更趋紧密;三是风险控制力不一样。商业银行主导推动的供应链金融是用金融的视角结合产业,由于他们并不了解产业供应链的状况,特别是在中国目前商业环境不尽完善的条件下,就很难真正做到风险可控,这也就是为什么近来很多商业银行小微金融坏账率高,从而放弃该类业务的原因。产业企业推动的供应链金融与之不同,由于他们更了解产业和企业,较容易获取产业供应链运行中的信息,从而使风险的控制力更强。正是因为上述三个原因,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产业企业,包括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物流领域都在大力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这也就是为什么84号文件中提出“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
  然而,随着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的逐步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形式逐渐脱离以核心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转向以专业化平台为中心的供应链金融,或者说3.0版本的供应链金融。这种平台化的供应链金融:第一,在推进主体上,变成了生态和平台的建构者,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平台建构者既不是产业运营的买方或者卖方,也不是金融机构,而是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第二,在业务流程管理上,供应链金融的推进者并不是供应链运营的直接运作者,因此,其业务流程的管理主要是维护产业供应链运行的秩序,确立合理的交易和物流规则,进行全方位的价值链流程管理;第三,在风险控制上,除了把握供应链运营的结构和活动之外,通过数字化来强化对供应链参与主体的信用刻画和评级,也成为了3.0供应链金融的特点。
  之所以会出现3.0版本供应链金融的原因在于:首先,2.0版本的供应链运营和金融活动是由产业的龙头核心企业来推动和管理,其服务的对象往往是其直接上下游合作伙伴,这是一种“链条”化的供应链金融,而无法聚合更为广泛的供应链参与者,特别是同行业的融合合作(即链和链的合作)无法有效实现;其次,产业中除了核心龙头企业之外,还有一些准大型企业,甚至偏中型企业,这些企业在行业中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是他们缺乏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去构建供应链服务体系,很难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其上下游客户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平台化的供应链金融得以涌现,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3.0版本的供应链金融更能够体现金融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因为一方面它能使每一个供应链金融参与者更为平等地介入供应链服务平台,了解把握相应的信息,而不完全是由核心企业来控制和管理平台,后者如果没有合理的规范,容易形成由核心企业垄断产业信息,产生另外一种形式的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平台化的供应链金融是通过独立、专业的服务平台将众多的产业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参与方整合在了一起,能够更为有效地形成供应链金融服务市场,避免了某些核心企业利用供应链金融名义实质上盘剥供应商的嫌疑。
2、平台化供应链金融的核心组件
  要构建平台化的供应链金融, 核心在于有机搭建三个子平台,即融合化的产业互联网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以及金融科技平台(见图2)。

图2 平台化的供应链金融结构
  产业互联网平台是供应链金融的基础,正是因为产业互联网平台的建立,才使得供应链金融得以充分发展。金融活动是一种低频性活动,它一定建立在高频活动基础之上,没有良好的高频活动,低频活动产生的几率就低,质量也会不高,而产业互联网正是高质量、高频活动产生的基础。产业互联网平台的核心在于通过平台化的建设,一方面将众多异质化的主体链接起来,形成相互关联、相互合作的产业生态,另一方面又通过资源和能力的整合,以及协同价值创造行为和良好的生态规制,实现组织间的关系从原来的弱关系转为了强关系,从而在业务强结构关系上产生了以制度为基础的信任。而这也是3.0版本供应链金融与2.0版本的本质差异。2.0版本的供应链金融依赖的是硬业务结构的金融行为,亦即供应链金融的展开一定是基于供应链业务结构的把控,这其中较少存在纯粹基于信任基础上的金融活动,或者说作为服务方如果向借款方提供金融服务,一定是介入到商流和物流活动过程中。但是这种硬业务结构基础上的供应链金融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即间接地增加了供应链的资金成本。在实践中,目前一些非生产性龙头企业(如物流服务公司)为了从事供应链金融业务,并且控制风险,除了把控供应链中的物流外,还希望能够介入到商流活动,也就是实现短暂的产权转移。这样做本无可厚非,这是因为没有产权交易的保证,一旦出现风险,即便把握了物流,也无法处置资产。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无形中产生了交易中的成本(税负),周转率越高税负越重,甚至会超过资金的借贷成本。这个问题的解决除了需要推动政策的创新外,也需要供应链组织模式的创新,即通过平台生态化的产业互联网实现硬结构和软结构相结合的供应链金融。3.0版本的供应链金融则在此基础上,开始形成了社会学家Zuker所说的制度信任,这种信任是基于供应链参与者共同的行为规范、长期的合作过程以及共享生态而产生,因此,开始出现因为借款方的声誉、能力而展开的金融活动。
  金融服务平台是多种金融创新工具和创新主体构成的生态系统,这种生态系统一方面由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另一方面反过来又是产业互联网发展的动力,通过多样性的金融服务,能够使得产业加速现金流,缩短现金流量周期,降低整个产业的资金成本,提高财务效益。这就意味着在3.0版本供应链金融阶段,金融端开始出现了三个重要的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供应链金融的目标开始极大扩展,之前的2.0阶段供应链金融主要是一种融资性行为,其目标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在3.0阶段供应链金融的目标不仅仅是有效融资,更是为了降低整个供应链的资金成本、加速现金流、缩短整个产业供应链的现金流量周期。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能够通过降低整个供应链的应收和库存,使得产业现金流加速,降低产业资金成本,并且能使金融行为或资金管理能够穿透多个环节、多级供应链。在实际的产业运行过程中,金融的需求往往存在在多级供应链中,一级供应商或客户不一定有资金压力,但是可能供应商的供应商,客户的客户,即二级供应商和客户,甚至三级、四级、多级供应商或客户会有巨大的资金压力,因此,如何穿透多级供应链来扩展信用,实现整个供应链资金流的加速,成为3.0阶段金融端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个变化是金融的产品从原来的资金借贷扩展到多种金融产品和工具的综合运用。在2.0阶段的供应链金融,金融的产品只是基于应收、应付、动产等延伸出来的金融业务和产品,而到平台化阶段,运用的金融手段和方式趋于多元化,一方面在手段上,各类金融工具可以通过相互组合形成完整的解决方案,诸如将传统的融资手段,结合保险、理财、夹层基金等等实现组合化的金融产品,将之与产品活动紧密结合,这样既解决了产业互联网发展中的资金问题,同时又推动了金融端的综合创新;另一方面在方式上,金融的操作方式也多种多样,诸如在推动供应链金融活动的过程中,可以考虑不改变付款期、改变各种付款方式的做法,同样实现整个供应链资金流的优化;
  第三个重要的变化是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在2.0阶段,供应链金融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而在3.0阶段,资金来源逐步多元化,既有可能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资金,也有可能通过其他金融产品获得的资金,例如如果能清晰地把握产业和金融运营中的资产状况,做到资产颗粒化管理,可以将之打包做成金融产品发行,诸如ABS(资产证券化)以及ABN(资产支持票据),或者也可以建立产业供应链基金等等,这些都是金融服务平台化的特质。
  金融科技平台其宗旨是通过融合性的技术(包括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电子仓单、电子票据、区块链等等),来实现供应链底层交互的客观化以及业务末端的自治化。供应链底层交互的客观化,指的是能够通过融合性技术的运用,实现物物交互、人物交互的客观结果反映,以及支付、交易、角色的验证与不可篡改账本的实现,其结果是通过融合性技术推动业务背景真实性基础上的细粒度风险管理。业务末端的自治化是构建标准化、集约化的云平台,实现末端自治和行为驱动的自组织业务,形成物和人的自组织管理,最终实现供应链运营中的四流合一(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
  显然,上述三个平台的关系是融合化的金融科技平台是产业互联网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的基础,它赋能于后两个平台,使产业和金融能够在高度信息化条件下实现顺畅、安全运行,亦即能使产业运行和金融服务充分建立在智能化的平台上,从而使得产业和金融活动更加透明、高效。与此同时,产业互联网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又为金融科技平台提供了施展的场景,能够触发科技的应用性创新。

供应链金融模式在互联网中的发展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大致看到,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利用自身信用以及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融资,但是模式对于核心企业来说,看得见的好处实在过少,促进上游企业的订单接收能力,促进下游企业的销售能力,形成整个供应链的良性循环,这饼画的很大,话说的很美,事实上核心企业在考虑风险(需要签署货物回购协议,自行处理大批货物的风险)和回报(只有间接好处,直接好处过少,回报时间长)后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积极性并不大,这也就是传统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不瘟不火的原因吧。考虑到这一原因,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于数据的收集分析处理能力,依靠数据的处理分析去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从而弱化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的重要作用,并且依靠互联网,核心企业可以将交易数据实时上传,平台可以对数据实时分析,从而去预测把控中小企业的一个运营情况,发现不对的苗头便可进行处理,可以说供应链金融模式依靠互联网得到了很好地完善。至此,就剩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金融中最重要的就是风控,互联网对于供应链金融虽然在风险防范中做出了优化,那么当风险真的发生,比如中小企业跑路或者无还款能力了,核心企业与互联网金融平台之间如何来承担这个风险就成了重中之重,解决好这一问题,将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发展空间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