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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作文档案
宋作文

宋作文,男,1947年3月出生,汉族,山东省龙口市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山东干部函授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专学历(第一学历为小学五年级),高级经济师,前山东首富。
历任龙口市东江镇前宋村(南山村前身)第三小队队长,村长,村支部书记,南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南山集团监事会主席。
先后荣获龙口市“模范党员”、“烟台市劳动模范”、“山东省优秀党员”、“山东省劳动模范”、“山东优秀企业家“、“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2014年9月24日,廊坊市中院公开审理了原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一案。庭审中,刘铁男主动交代,曾收受宋作文的款项754万元。
人物财富
2010年3月12日,山东某媒体发布了“山东百富榜”,宋作文家族以396.2亿元财富荣登山东首富。
2012年,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单,宋作文以104亿元排第50位。
2012年,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宋作文以104亿元排第804位。
2013年,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单,宋作文以120.2亿人民币排第59位。
2013年,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宋作文以120.2亿人民币排第882位。
2013年富豪榜排名中,宋作文以353.05亿元排名第三。
2015年,胡润研究院《2015胡润全球富豪榜》,宋作文家族以145亿人民币排第592位,排名上升194位。
人物荣誉
2013年2月,宋作文荣获2012年度烟台突出贡献企业家荣誉;
2009年9月,宋作文入选“山东100英模人物”;
2009年9月21日,宋作文入选“影响烟台十大功勋民营企业家”;
2009年1月,宋作文荣膺“2008十大鲁商”功勋人物;
2008年12月,宋作文入选“改革开放30年有色金属工业30位有影响力人物榜;
2007年1月,宋作文荣膺“中国十大杰出‘村官’称号;
2006年10月,宋作文入选“2006年全国十大杰出村官”榜;
2006年,宋作文被评为“影响中国民办教育十大领军”人物;
2002年1月,宋作文被农业部授予“全国乡镇企业家”荣誉称号;
2003年,宋作文被中央电视台评为“感动中国2003年度人物”;
2000年4月,宋作文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1998年12月,宋作文被山东省企业管理协会、山东省企业家协会授予“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1996年9月,宋作文被烟台市人民政府残工委授予“烟台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995年4月,宋作文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1993年4月,宋作文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优秀农民企业家”荣誉称号;
1990年10月,宋作文被中共烟台市委、市政府授予“烟台市农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1988年,宋作文被中共龙口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企业家”称号;
1988年7月,宋作文被中共龙口市委授予“模范共产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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